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本局动态 >

省政府部署煤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发布时间:2012-08-28 10:56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8月20日下午,省政府副秘书长文振富同志主持会议,部署煤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煤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座谈会的精神,听取了省经信委关于全省煤矿淘汰落后产能的情况汇报。
湖北省现在各类煤矿400处,2011年生产原煤1500万吨。根据国家要求,“十二五”期间,湖北省要淘汰落后煤矿192处,产能576万吨。任务非常艰巨。
省政府要求,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等部门配合,认真制定湖北省煤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有计划地淘汰煤矿落后产能。主要措施包括:关闭一批技术改造无望的3万吨/年矿井;关闭一批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同时通过扩能技改、兼并重组提高一批煤矿的产能;通过推进示范矿井建设和煤矿安全质量提高一批煤矿的本质安全程度。

            目前,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正在有计划地推进。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湖北应急管理厅大楼 电话:027-87307502 邮编:430071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