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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咸宁片区情况通报会在通山县召开

发布时间:2012-05-20 10:41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5月18日,湖北省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咸宁片区情况通报会在通山县召开。湖北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党组书记、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湖北煤监局副局长黄加训通报了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咸宁片区情况,咸宁市安监局局长刘国承主持了会议并代表市安委会对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出了安排部署,通山县政府县长胡娟出席会议并就集中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了表态发言。
省安监局、省经信委、湖北煤监局有关人员,咸宁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和赤壁、通山、崇阳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安监局局长、副局长及全市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矿长,通山县直有关部门、产煤乡镇主要负责人约100人参加了会议。

  

   

党组书记、局长分析了咸宁市煤矿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办矿条件差的深层次原因。即“一、二、三、四、五”。“一个中心”,以出煤为中心,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以煤养矿;“两个不具备”,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人身安全保障;“三不状态”,矿主不学习,职工不培训,现场不管理;“四个淡薄”,安全意识淡薄,瓦斯管理观念淡薄,探放水意识淡薄,顶板管理意识淡薄;“五个缺少”,缺少长远打算,缺少抓安全的主动性,缺少资金,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缺少危机意识。
最后,党组书记、局长对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提出发展煤炭产业、加强安全监管、提升煤矿办矿水平的建议。他忠告煤矿企业,谁重视煤矿生产环境和职工生活环境的改善,谁就能取得煤矿发展的主动权、致胜权;只有全面推行质量标准化,加快示范矿井建设,才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只有依靠科技进步,才是煤矿的根本出路。
咸宁市安监局局长刘国承就贯彻落实省督查组的意见,要求各产煤县(市)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及煤矿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示范矿井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通山县县长胡娟代表县委、县政府真诚感谢省市领导对通山县煤矿“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从即日起全县所有煤矿一律停产,县政府成立煤矿企业停产整改工作专班,对全县所有煤矿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并按人员、时间、责任、措施、资金“五落实”的要求进行全面整改,突出抓好省督查组在检查过程中指出问题的整改,做到不整改到位不复产;同时加快煤矿整合技改进度;推进煤矿示范矿井建设;全面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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