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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2022年10-11月份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公开

发布时间:2022-12-05 08:41 来源:湖北局 点击次数: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202210-11月份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公开

 

1.利川市安山煤矿

序号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

1

地面压风机房 2 台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的温度保护装置在排气温度超过 120℃时不能自动切断电源并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对煤矿合并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2

倾斜井巷运输,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未加装保险绳。

 

2.建始县柳林煤矿

序号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

1

一采区回风巷道破碎带(约 70 米)无专门的加强支护措施,现场接顶不实,漏矸严重。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三条

对煤矿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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