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复合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补充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3 10:10 来源:湖北局 点击次数:次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复合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补充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局拟对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复合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补充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询价采购,现向社会公开发布询价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复合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补充建设项目,总投资41万,其中:会议音响系统建设费用10.3万元,视频会议系统建设费用30.7万元。资金性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招标代理费预算金额
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要求收费标准计算代理费为控制价,预算金额6150元(投标人报价不能高于预算金额)。
三、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询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信息记录,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一个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代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采购需求
1.供应商须在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与采购人及时有效对接,完成本项目代理采购相关事宜。
2.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后,应及时整理本项目采购全过程汇编资料送达至采购人处,全过程汇编资料内容应包含招标代理资料汇编(一正一副,其中正本盖章资料均须为原件)以及开评标全过程监控视频,载体为U盘。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包含人工费、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代理的一切费用。
五、响应文件递交相关要求
1.递交时间:
(1)本项目询价公告时间为 2025年7月4日至 2025年7月9日。
(2)本项目相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 2025年7月10日9时30分(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2.递交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1819室)。
3.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递交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自己递交响应文件情况)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代理人递交响应文件情况)。
3.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询价报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写明采购人单位名称、报价项目名称、报价金额及代理机构单位名称)。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许浩杰
2.联系电话:027-87364629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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